书马伏波语
马伏波语云“闻人之过,如闻父母之名耳,可闻而口不可道也。”有唐大历三年夏四月,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。白云堂道士谭仙岩立。
馬伏波語雲“聞人之過,如聞父母之名耳,可聞而口不可道也。”有唐大曆三年夏四月,金紫光祿大夫行撫州刺史上柱國魯郡開國公顔真卿書。白雲堂道士譚仙岩立。
诗
注释
唐大历三年:公元768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