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习录·卷中·答顾东桥书·五
来书云:所释《大学》古本,谓致其本体之知,此固孟子尽心之旨,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。
然‘尽心’由于‘知性’,‘致知’在于‘格物’。
尽心由于知性,致知在于格物,此语然矣。
然而推本吾子之意,则其所以为是语者,尚有未明也。
朱子以尽心、知性、知天为格物、致知,以存心、养性、事天为诚意、正心、修身,以夭寿不二,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,圣人之事。
若鄙人之见,则与朱子正相反矣。
夫尽心、知性、知天者,生知安行,圣人之事也;存心、养性、事天者,学知利行,贤人之事也;夭寿不二,修身以俟者,困知勉行,学者之事也。
岂可专以尽心、知性为知,存心、养性为行乎?
吾子骤闻此言,必又以为大骇矣。
然其间实无可疑者,一为吾子言之。
夫心之体,性也;性之原,天也。
能尽其心,是能尽其性矣。
《中庸》云: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。
又云:知天地之化育,质诸鬼神而无疑,知天也。
此惟圣人而后能然。
故曰:此生知、安行,圣人之事也。
存其心者,未能尽其心者也,故须加存之之功。
必存之既久,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,然后可以进而言尽。
盖知天之知,如知州知县之知,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,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,是与天为一者也。
事天则如子之事父,臣之事君,犹与天为二也。
天之所以命于我者,心也,性也,吾但存之而不敢失,养之而不敢害,如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者也。
故曰:此学知、利行,贤人之事也。
至于夭寿不二,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。
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,固己一心于为善,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。
今使之夭寿不二,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。
犹以夭寿二其心,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。
存之尚有所未可,而何尽之可云乎?
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。
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,吾但一心于为善,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,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。
事天虽与天为二,然己真知天命之所在,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。
若俟之云者,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,犹有所俟者也,故曰所以立命。
立者创立之立,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。
凡言立者,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,孔子所谓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者也。
故曰:此困知、勉行,学者之事也。
今以尽心、知性、知天为格物、致知,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,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、安行之事,如捕风捉影,茫然莫知所措其心,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?
今世致知格物之弊,亦居然可见矣。
吾子所谓务外遗内,博而寡要者,无乃亦是过欤?
此学问最紧要处,于此而差,将无往而不差矣。
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,忘其身之陷于罪戮,呶呶其言,其不容己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