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呈郫人李签判》 拼音版

chéngrénqiānpàn

jǐnjiāngyānshuǐchūnmángmángjǐnchéngyóuyànkuáng

jiǔhānhuǎnpèihuāshàngshuōdāngniánxiānshìláng

hòuláiyóuhuànjiāyīnzisūnguīsāng

shìhuáihǎièrbǎiniánguānshānqiān

bīngnánxiàfēngchénhūnguānjiānghuángbēn

huáixiāngzuòbiānshùcóngguìjiùcún

cóngluànméihuādiàoyuèmiányúncháo

ěrláiyòubonánguōxiàopiāopíngdìngsuǒ

jiànjūnjīnyùnzhēnzhéxiāncóngláiyóuzhōngtiān

juànyánjiùtónghànxièhòuxiàoxīnhuōrán

píngshēngxíngbiànfāngwàinánlǐngcāngcuì

tuōxuēwèishìshǒutànnángránbèi

wèitàngànxiūjiāfànzháijiānghǎiyóu

dānshāliànjiùhóngdǐngcházàoxíngsuíwàngzhōu

tiānjiànqīnggàijiùqīngchéngyuánzhīcúnfǒu

huìdāngchìguòqióngláixiāngcóngquèyǐntǒngji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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