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出自 · 孟子鱼我所欲也

诗词原文

鱼我所欲也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茍得也。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,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。万钟于我何加焉?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──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原文

译文

孟子说:「鱼,是我喜爱的;熊掌,也是我喜爱的,如果二者不能兼得,那么就舍弃鱼,而要熊掌。生命,是我所希望的;行义,也是我所希望的,如...

注释

欲:喜爱。 得兼:两种东西都得到。 甚:胜于。 苟得:苟且取得,这里是「苟且偸生」的意思。 恶:厌恶。 患:祸患,灾难。 辟:通「避」。 如使...

此节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,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。强调「正义」比「生命」更重要,主张舍生取义。孟子性善,自认为「羞...

赏析

本章承前九章继续论述人性,闡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:义重于生,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。 孟子说:「羞恶之心,义也。」(《孟子·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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