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欲取之,必故与之,是谓微明。

诗词原文

道德经(第三十六章)
将欲歙之,必故张之;将欲弱之,必故强之;将欲废之,必故兴之;将欲取之,必故与之,是谓微明。柔弱胜刚强,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原文

译文

想要收敛它,必先扩张它,想要削弱它,必先加强它,想要废去它,必先抬举它,想要夺取它,必先给予它。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,柔弱战胜刚...

注释

歙:敛,合。 取:一本作“夺”。 与:给,同“予”字。 微明:微妙的先兆。 脱:离开、脱离。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:利器,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...

赏析

从这一章的内容看,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,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,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。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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